公 告
编号:20210006号
权利人:张文路,身份证号410781197509190818,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字第03503号,坐落:卫辉市城郊乡比干大道路东人民银行南。
依据<<新政办(2019)3号>>文件第六条“房地一体”的原则之规定,经卫辉市城郊乡马市街办事处出具证明,土地座落于:城郊乡比干大道路东人民银行南。经四邻指界。东至周昭廷,南至路,西至马春兰,北至人行家属院。权利人张文路保证该处建筑物占用建设用地从未做过登记。
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卫辉市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373-4488830。
卫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