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27日,卫辉市委巡察村居工作第三组、第四组对太公镇所辖19个行政村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12月16日市委巡察村居工作第三组、第四组就巡察情况向我镇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19个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特制定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卫辉市委巡察村居工作第三组、第四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
巡察反馈会后,太公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对市委巡察村居工作第三组、第四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梳理,部署整改,最后要求所有负责整改问题的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负责整改问题的班子成员要担起责任、找准问题,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制定问题工作整改方案,扎实整改
成立了太公镇村居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孔祥海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林松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被巡察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负责,抓好分管村居的整改工作,并根据市委巡察村居工作第三组、第四组巡察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以责任促整改,以整改出成效
一是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二是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对问题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态度消极、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三是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成效。
中共卫辉市太公镇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