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月21日,市人民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常务副市长李海潮出席仪式并监誓。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任命的9名副科级人员依法向宪法进行宣誓。
仪式上,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志强宣读任命文。新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石红霞领誓,其他8名副科级人员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宣誓人员所在单位代表见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