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卫辉市大众生活超市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卫政文〔2022〕135号
卫辉市消安委:
你单位《关于对卫辉市大众生活超市挂牌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请示》(卫消安〔2022〕12号)已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卫辉市大众生活超市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卫辉市大众生活超市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李源屯镇新濮路与青年路交叉口东路北200米,性质为商店。2022年10月24日,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严重火灾隐患: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6条规定,直接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时限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卫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