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卫辉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的通知
卫政办〔2017〕103号
关于印发卫辉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卫辉市消防专项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规划》包括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国家重点镇唐庄镇、后河镇消防专项规划及孙杏村镇、李源屯镇、太公镇、狮豹头镇、上乐村镇、安都乡、顿坊店乡、庞寨乡等八个乡镇消防规划专篇,是我市进行消防安全布局和市政消防设施、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供电、消防车道、消防队站建设的重要依据,各级有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在城市新建、改造中,同步实施消防给水、供电、通信、车道和消防队站的建设,逐步达到《规划》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查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根据当地实际,在2018年完成本级消防专项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统一采用与《规划》相一致的标准,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损失,指导城市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适应城市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
卫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