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人常〔2021〕16号
卫辉市人民政府:
根据卫辉市人民政府市长《关于提请赵辉同志任职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赵辉同志为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期二年)。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日
卫人常〔2021〕16号
卫辉市人民政府:
根据卫辉市人民政府市长《关于提请赵辉同志任职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2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赵辉同志为卫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期二年)。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