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文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人常〔2020〕14号
卫辉市人民法院:
根据卫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永亮《关于提请闫文静等同志任职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
任命:
闫文静、李利岩、王朝峰、袁培海、刘玮娜、丁凌为卫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2日
卫人常〔2020〕14号
卫辉市人民法院:
根据卫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永亮《关于提请闫文静等同志任职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
任命:
闫文静、李利岩、王朝峰、袁培海、刘玮娜、丁凌为卫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