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姬红伟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文件
卫人常〔2019〕23 号
关于免去姬红伟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卫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富贵《关于提请免去姬红 伟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审议通过。
免去:
姬红伟、李中华、王保利、薛凡志的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毛文成、张志峰、路胜利、明献忠、雷亮、何伟的卫辉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19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