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燕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文件
卫人常〔2019〕21 号
关于王燕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辉市人民法院:
根据卫辉市人民法院院长《关于提请王燕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经卫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
任命:
王燕军为卫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秦仲君为卫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郭文利为卫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宋复数为卫辉市人民法院唐庄人民法庭庭长;
闫文静为卫辉市人民法院孙杏村人民法庭庭长;
文万洲为卫辉市人民法院安都人民法庭庭长;
李利岩为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朝峰为卫辉市人民法院安都人民法庭副庭长;
丁凌为卫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玮娜为卫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杨成勇的卫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王燕军的卫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郭文利的卫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秦仲君的卫辉市人民法院唐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宋复数的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闫文静的卫辉市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职务。
卫辉市人大常委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