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22日拟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6365730
联系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计划辐射科
序号 |
申请单位 |
注册地址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办理事项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1 |
卫辉市后河镇卫生院 |
河南省卫辉市后河镇后河村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新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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