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3-6365730
联系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计划辐射科
序号 |
申请单位 |
注册地址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办理事项 |
许可证号 |
有效期至 |
1 |
卫辉市梦乐园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宝塔路中段6号 |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
注销 |
豫环辐证[G0192] |
2024-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