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卫环解查(扣)字〔2021〕008号
企业名称: 卫辉市太行矿山机械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9141078115803008264
我局于2021年 11 月17 日依法对你(单位)(未执行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卫环查决字〔2021〕007 号),因 解除查封(扣押)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印章)
2021年12月16日